更新时间:2018-10-29 17:35作者:王华老师
1.免费师范生录取:以自治区2015年相关文件为准。
2.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汉语言和民考汉考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民考民和双语班考生报到后,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汉语水平能力测试,达到学院规定要求的,升入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实行一年预科。
4.艺术类考生录取:报考我院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的疆内考生(民语言),在文化课分数线达到自治区(省)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我院舞蹈表演专业的疆内外考生和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的疆外考生,在文化课分数线达到2015年各省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录取:根据教育厅划定的文化课分数线上线,再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6.录取当中实行志愿优先、分数级差的方法进行。即在同一志愿条件下,在分数线上从高到低录取,如录取人数未满,则在下一志愿按同样方法录取。在考生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对于所报的多个志愿或同意调剂志愿的考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尽可能安排适合考生发展的专业;对于部分热门专业,则实行高分考生具有优先选择权的办法安排专业。
7.区外省区招生录取的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学校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院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疆内计划安排录取。
8.所有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免费师范生录取(免费师范生的计划和录取以自治区2015年相关文件为准)
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为定向就业模式。免费师范生均要留出一学期以上(不超过一年)时间前往地州的农村乡镇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实习支教。具体实习支教工作,根据自治区实习支教总体计划安排实施。
1.免费师范生计划在面向全区的前提下,优先招收定向就业地州的生源。
2.签订协议:免费师范生入学时,需签订《特培生教育协议书》。定向就业的免费师范生如果拒签协议,培养院校有权取消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