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34作者:李天扬老师
1.总原则为根据考生志愿及本院招生计划、省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3.对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学院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招委会规定执行。
5.因生源不足,本院可以对招生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6.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 学费及奖助贷学金
第八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青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如有变动,依据当年省发改委物价核定标准为准。
1.普通高职(专科)文史类专业学费2400元/人、学年;普通高职(专科)理工类专业学费27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为600元/人、学年。
第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岗位等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学院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学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800元/年、600元/年、400元/年。
4.五年一贯(分段)制前三年中职学生资助额为每人每年2000元。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学院对五年一贯(分段)制前三年中职学生实行免学费、免教材政策。
7.针对三江源地区的中职学生国家实行三江源奖补政策,在校生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享受6500元,三年级学生每人每学年享受5500元。
第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