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31作者:李一老师
第二十一条特困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生源所在地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学院还可为部分学生提供助劳、助管和助研等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分学期缴纳学费。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长沙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招生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联系单位:长沙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热线:0731- 84036198(传真073184036197)。网址:http://www.cssf.cn 邮箱:cssf1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