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30作者:王新老师
第六条 招生对象及招生要求
1.招生对象: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往届高中职毕业生。
2.招生要求:男女比例不限;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奖助学措施
第七条 加大国家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的金额和受奖面,对学生的学习起到激励和保障作用。主要设立以下奖项: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受助面15%);
4.生源地助学贷款。
5.岳阳职院教育基金会对部分贫困学生的资助。
第五章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和清退均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标准:影视动画8500元/生/学年;软件技术9980元/生/学年;汽车检测与维修7200元/生/学年;环境艺术设计5500元/生/学年;护理、药学、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助产、医学检验技术5400元/生/学年;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建筑工程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化工技术4600元/生/学年;旅游管理、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商务英语3500元/生/学年;畜牧兽医、城市园林3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八人间800元/生/学年,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
3.书本费:1000元/生/学年,按照实际开支情况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第六章 毕业及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的规定颁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七章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学院报名地址:岳阳市学院路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楼809室)
邮政编码:4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