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28作者:李一老师
优秀毕业生可按相关政策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协议本科院校深造。
学院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毕业生就业信息联络站和就业基地,与数百家大中型医院、企业、学校建立了实习和就业联系,对合格毕业生长期推荐工作。
八、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翟惠根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韩立路任副组长,学院纪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学院招生处处长彭军任招生办公室主任。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实施规则;
2.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院情况和招生录取原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746-6663058(学院纪委)、0746-6666009(招生处)。
九、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中职、中技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十、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由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过程接受学院纪检、考生、家长以及社会的监督。规则如下:
1、外语语种不限。
2、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性别及比例不限。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专业录取。学院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检,复检不合格新生取消录取资格,退回生源地。
4、录取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3)同分段考生按高考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