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26作者:才子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招生,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全称为怀化学院,部标代码为10548,英文名称为Huaihua University。
第三条 怀化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坐落在交通枢纽城市湖南省怀化市。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校长任招生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分管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通讯地址为:湖南省怀化市迎丰东路612号,邮编:418008,联系电话:0745-2853370,传真:0745-2854961。电子邮箱: hhxyzsb@vip.163.com,学校网址:www.hhtc.edu.cn。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原则上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就业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一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第二志愿考生,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