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26作者:王新老师
第十条 学校组织对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的专业水平测试和规定招生计划内的一级运动员的文化考试,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的时间、要求及安排以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在全国29个省(市、区)组织全日制本科层次和全日制专科层次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至110%,实际调档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确定;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向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供。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其它省(市、区)的考生按院校志愿清和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超过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投档线10分以上,身体符合专业要求的普通文理科第一次投档的进档考生,我校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本科一批(国际教育除外)第一次投档进档且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除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外,入校后还可享受学费减免的奖励政策:成绩超过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投档线15至25分的减免学费3000元,成绩超过投档线26至35分的减免学费5000元,成绩超过投档线36至50分的减免学费8000元,成绩超过投档线50分以上的减免4年全部学费(进校后因学习不努力留级的取消后续奖励)。
第十六条 日语专业招英语语种及日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招英语语种及法语语种考生;英语、朝鲜语、俄语专业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进档考生的身体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