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25作者:王新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2015年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管理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438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九条 学校地址:
历城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第十条 学校历史: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38年的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1998年开始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际交流学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普通本科学校--山东管理学院。
第十一条 地理环境:学校地处山东省济南市,分历城、长清两个校区,地理区位优势明显。
第十二条 办学特色:学校坚持依托工会,突出特色,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办学方针,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校秉承明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坚持立业教育为基础、立人教育为根本的双立教育,以专业彰显素质,以笃行弘扬品格。坚持创新教育方式和教学模式,精心构建品德教育、教学创新和社会实践特色育人三平台与双立教育有机结合,强化了学生素质的养成。学校在2004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是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院校和先进单位、山东省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体育课程建设检查评估优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