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7:18作者:王新老师
授。目前,在校本、专科生10695人。 第七条: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原则: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 3、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无专业志愿级差,无单科要求,无加试要求。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接受符合国家政策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录取原则不变。 4、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办法,对报考我院的线上考生,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第九条: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规定,按教育成本收费,本科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12000元,本科石油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软件工程等专业每人每学年11000元,其它本科专业每人每学年10000元;理工类专科专业每人每学年8000元,文史类专科专业每人每学年7000元,文理兼收的专科专业按文史类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宿舍的配备条件每人每学年5001000元。 第十条: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学生在校期间各项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学院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