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3)
更新时间:2018-10-29 17:17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三章 录取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了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 第十条 招生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物业设施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商务经纪与代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声像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应用英语、应用韩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动漫设计与制作、工业设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环境艺术设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旅游管理、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广告与会展、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第十一条 山东凯文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高职高专批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第一、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5、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