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3)
更新时间:2018-10-29 17:16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九条 学院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生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拨优秀新生。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相关科目要求。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5.美术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往低分录取。 6.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省招生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本校的校园网或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 第十三条 报考要求: (1)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校所有专业,对男女比例和外语语种无特殊要求。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四条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金额为8000元。 2、学院对于经济困难的考生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帮扶措施:第一是减免部分学费,第二是由学院提供各种机会让学生勤工助学,第三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3、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