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7:15作者:三水老师
第十一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 除英语类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在校期间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要求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报考我院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就业特点,建议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气质高雅的考生报考。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二、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旅游工艺品设计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专业要求必须取得全省美术专业专科合格证,对进档考生按美术统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查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三、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其他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五章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