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3)
更新时间:2018-10-29 17:15作者:李天扬老师
则 第二十四条 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即: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生退学,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起草,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第二十七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九条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大王经济开发区泰山路7号。 学院网址:www.dycollege.net 联系电话:0546-6883181、0546-6876888(招生办) 0546-6881318(咨询电话) 传 真:(0546)6881616 邮编:257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