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7:14作者:三水老师
三、2015年招生计划 2015年东营职业学院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层次均为专科,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的为准。学校公布招生计划网址:http://zs.dyxy.net。 四、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一)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普通高职招生对象为招生范围十六省(区)2015年参加普通高考并且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区)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与我校相应科类最低投档线者;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录取条件者。 (三)录取批次:山东省各科类均为专科(高职)批,单独招生提前录取;其他省区依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 (四)录取规则:对填报我校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我校投档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前提下,严格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与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五)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它语种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六)我校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设限制。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八)几个特殊专业的报考、录取、培养等情况说明: 1.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校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认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 2.非艺术类影视动画、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要求报考该专业的普通文、理科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