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南山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7:14作者:王新老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