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3)
更新时间:2018-10-29 17:13作者:李天扬老师
: 学校认可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凡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并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将对进档考上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凡取得江苏省、山西省和甘肃省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并取得我校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招生录取时,学校将按照所在省份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凡取得我校高速铁路动车乘务专业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高考英语成绩*0.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三条 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报请省级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学校注重学生外语能力的培养,招生录取时专业语种不限。但根据市场需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工程技术等航海类专业在学期间所学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六条 学校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交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和行政管理5个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将注明管理类专业类别名称,给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更多的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的机会。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届时考生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