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3)
更新时间:2018-10-29 17:12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证书颁发: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枣庄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颁发枣庄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生颁发枣庄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收取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文史类专业(含外语)每生每学年4000元,理工农类(含经济管理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确定收费标准,分三个等次:600元/学年、800元/学年、1000元/学年。 3.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 4.学生因故中途退学,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奖助措施: 1.学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各项单项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的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完善的资助体系,通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校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补助、特困学生学费减免等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八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犯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九条 对以枣庄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枣庄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3786721 学校招生办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邮 编:277160 学校网址:http://www.uzz.edu.cn E-mail:zsb@uz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