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3)
更新时间:2018-10-29 17:10作者:才子老师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0531-82765900,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ujn.edu.cn/等。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1、我校为山东省学分制收费试点高校,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的规定,2016级新生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为: 文史类4400元,外语类4400元,理工类5000元,经济学、管理学类5000元,体育专业5000元,医学类5400元,艺术类8800元。特色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机械工程、土木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5200元,金融学、会计学5100元(最终收费标准以山东省物价局实际审批为准);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金融学专业学费每人每年150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每人每年18750元;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外包方向)专业学费每人每年8800元; 4、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1200元不等。 第二十四条 退费规定: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历证书颁发形式: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济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奖、贷、勤、助、补、绿色通道、辅导员家访、社会资助、校地共建多方位立体奖助体系。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济南大学奖学金、宋健奖学金及各种社会奖学金,使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励;学校在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时,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绿色通道、辅导员家访、各类社会资助、校地共建等多种措施资助学生,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济南大学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