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7:03作者:才子老师
第九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考生志愿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凡已投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校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第十一条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将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条件下,优先安排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语言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非语言类专业的相关科目依次为英语、数学、语文)。如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第十三条对于江苏省考生,参照江苏省招生办法,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到低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4分,A=3分,B+=2分,B=1分,C=0分。
第十四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国家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外语类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还招收日语语种考生,法语专业还招收法语语种考生,西班牙语专业还招收西班牙语语种考生。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学院2017年在浙江招生专业对考试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十八条我院为独立学院,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