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02作者:王新老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要求,2015年我校将继续开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报考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及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均为理科计划,具体专业为:土木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车辆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类、机械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核工程类、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信息工程(航天信息应用)、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起,至2015年5月5日24时截止。
2、报名程序。申请人请登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报名表(报名完成后由系统生成打印,包含中学成绩,须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
(2)、个人自述(系统内对话框处填写,不少于800字)。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及考生所在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自身特长的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后按系统要求规格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考生无需缴纳测试费用。
四、选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