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7:00作者:才子老师
1.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自强计划入选 资格考生名单。名单将于6月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学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自强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学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学生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如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学生分配专业。
五、有关说明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 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推荐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该中学下一年度推荐资格,并报中学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jwo@whu.edu.cn。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
咨询电话:027-68754231
网址:http://www.aof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