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7:00作者:才子老师
报考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由有关省(市、区)认定,我校对经省(市、区)认定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于6月8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通过初审名单。通过初审的学生,请于6月13日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我校对确认参加我校农村单独招生考生组织笔试,测试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测试通知书为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候选人名单,并于6月22日前公布。
五、录取政策
拟录取考生需按照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单独填报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学校与专业填报我校及公示专业(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资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我校即按公示专业录取。
六、组织与监督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由校招生委员会领导,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执行、监察处全程监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相关名单,将按有关要求报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七、咨询
咨询电话:021-65904372(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办)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八、其他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