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励学成才计划”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7:00作者:王新老师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书面材料需按如下顺序装订:申请表(含课程修习成绩表)、申请报告、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获奖证书等资料(须加盖中学公章)。全部书面材料务请于5月10日12:00前通过邮政速递(EMS)方式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24,信封上请注明励学成才计划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说明:我校只接收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的材料,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选拔方式3/4
1.按教育部要求,5月31日至6月3日,我校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下载申请我校且户籍、学籍资格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将考核名单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同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公示。
2.我校在报名考生经所在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前提下,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由专家对申请材料所反映的考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做出成绩评定。在此基础上,我校结合考生的评定成绩和各省计划数,分省择优确定具备单招资格的考生名单。原则上各省确定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2倍以内。6月22日将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我校单独招生资格。
五、报考和录取
1.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2.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限从指定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填报其它专业将不享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政策。
3.我校录取的单招考生,其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
4.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5.考生录取后与普通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监督机制
我校将遵循严格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在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2015年励学成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七、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