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6:59作者:李一老师
推荐中学需在2015年5月10日(以邮戳为准)前通过特快专递将所有推荐考生的申报材料和《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封面请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材料接收状态。我校接收的考生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四、考核与资格认定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中学和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的审核情况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五、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及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监督机制
1、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三年内我校不再接受该中学推荐考生,同时取消该考生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监察电话:027-87651423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