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6:57作者:李天扬老师
1.资格审核。由我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考生方可进入测试。考生可于2015年6月3日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点击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考核,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自行通过该系统打印准考证,获取考务信息,按时到校参加测试。初审结果同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2.选拔测试:
测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周日)上午
测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测试内容:语文、数学
3.入围名单确定。我校将按照考生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最终合格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都将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备案,由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合格考生信息,同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4.资助措施。为缓解农村考生来校考试经济压力,所有来我校参加测试的初审合格考生,都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当地相关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以及交通票据领取一定标准的补贴。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合格考生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要求以河南省招办规定为准。入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河南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填报我校公布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六、监督措施
1. 在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郑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查、监督选拔录取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371-67781266。
3. 对在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操作、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 所有报名、测试、入围名单等相关信息及考务信息均在郑州大学招生网公示、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及咨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