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6:57作者:三水老师
报名采用考生申请与所在中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所中学推荐考生不得超过5人。各中学应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显著位置公示推荐条件、报名办法、选拔程序及推荐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一周),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15日至5月5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微博]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同时,将中学公示内容截图或拍照后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平台。
六、材料报送
考生报名纸质材料由中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统一邮寄。各中学下载填写《福州大学[微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考生汇总表》,经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校所有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考生报名材料,于5月15日前(以寄件日当地邮戳为准)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打印且信息填写完整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原件;
2.考生连续3年在县及县以下中学就读的学籍证明;
3.考生高中阶段各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
4.户籍证明(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5.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
6.校长或班主任推荐信(对推荐学生思想品德、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情况的详细描述);
7.个人申请陈述(需手写,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经中学审核盖章后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七、考核入围
学校组织专家对中学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招生计划数1:1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于6月3日前分别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办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方取得我校入围资格。
八、录取原则
凡取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我校普通类统招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以内,且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第一批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地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情况,合理安排专业。
凡取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在生源所在地单独设置的相应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所在地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填报我校。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如另有相关规定,则考生应遵照执行。
九、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