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6:56作者:三水老师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须在4月15日至5月5日(5月5日23时59分关闭系统),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打印《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核对无误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所有书面报名材料须用A4纸装订,于2015年5月7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邮编:21009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厚生计划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寄达情况。中学可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考生书面材料及装订顺序具体如下:
1、经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生成);
2、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加盖中学教务部门章)。
3、申报学生的获奖情况,成绩排名等须经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提供中学公示证明材料。
六、选拔程序
(一)报名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按要求报材料的考生不予审核,视为不合格处理)。在审核过程中,将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平时成绩、获奖情况及其他证明自身特长、优势的材料等确定考生能否获得我校考核资格。6月3日前有我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二)考核安排
我校将结合招生比例及各地区报名情况,通过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或组织专家赴各省进行选拔考核,确定厚生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三)名单公示
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拟认定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于6月22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照规定报送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七、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