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项计划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具体批次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要求为准]报考我校,考生高考成绩(投档成绩,下同)达到所在省(区、市)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区、市)理工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学校予以录取,并安排至所公示专业。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选拔程序、测试结果和录取办法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本人应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申诉,监督、申诉电话:0451-82519612。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452室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电话:0451-82519740 传真:0451-82533070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hrbeu.edu.cn/zhaosheng
八、本招生简章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