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6:53作者:王新老师
(一)材料审核评定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阅,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换算成绩分,以及个人陈述、获奖情况、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打分,形成综合评价总分。
(二)资格认定
我校将以省为单位按照考生的综合评价总分排序,按比例择优确定入选合格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示,请考生在2015年6月22日之前登录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lzu.edu.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查看公示名单。
五、志愿填报
被我校确定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考生可在我校投放在生源省份2015年一批本科招生专业范围中选报专业志愿,请考生根据预估高考成绩合理填报专业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
六、录取政策
(一)被我校确定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确定专业时,可获得在其投档分数基础上加20分与重点批次投档考生进行专业排序,确定专业。
七、监督办法
(一)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将在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我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予以公示。
(三)有关中学和相关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学生今后三年的报名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