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农村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6:02作者:王新老师
1.入选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入选资格审核,根据申报材料,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公示
获得我校农村单独招生资格的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平台、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入选考生身份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认。
四、录取
1.我校农村单独招生入选考生名单,以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为准。
2.农村单独招生入选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须第一志愿填报电子科技大学,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A志愿;设置了农村单独招生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3.我校2015年农村单独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年度招生规模的2%。
4.录取原则: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的本科一批次控制线。
5.专业安排:我校将结合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及考生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16时截止;
2.申请材料寄送:2015年6月2日截止(以收到邮件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入选资格公布结果:2015年6月9日起查询
六、监督机制
1.我校农村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
收件单位: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731
电 话:028-61831137、61831139
网 址:非教育网:http://www.uestczs.net
教 育 网:http://www.zs.uestc.edu.cn
八、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各省级招办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