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3)
更新时间:2018-10-29 16:01作者:三水老师
1、遵循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3、取得筑梦计划合格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填报认定资格时的入选专业我校即予以录取。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入选专业的体检要求,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注: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4、本次测试成绩及筑梦计划合格资格只适用于2015年高考录取使用。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严格管理,规范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教务处、纪检监察部门及各学部(学院)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及选拔工作。
3、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并报请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我校申诉监督举报电话:0411-84708306。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
联系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邮政编码:116024
网 址:http://recruit.dlut.edu.cn
十、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