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9:10作者:三水老师
4.考生因考试过程中意外受伤不能继续参加考试,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联合招生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参加统一补考(已考过的项目有效,不予重测)。
5.参加补考的考生,须出示市招考办证明和体育专业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考。
6.专业考试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由考试组长裁决。
7.专业考试成绩在考试后直接通知考生,考生须按手印确认本人成绩。
四、体育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6年4月20日—29日,每天上午7:00入场,下午1:00入场。
考试地点:沈阳体育学院(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五、体育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体育专业考试采用先确定专项考试时间,再按各市考生分组的办法安排考试日程,每位参加体育专业专项技术考试的考生,其身体素质考试与专项技术考试在同一天进行。
体育专业考试日程安排表
六、录取原则及办法
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考生文化、体育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其他专业录取之前,体育专业单独提前录取,凡达到我省文化、体育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其档案材料由辽宁省招考办按其志愿及院校调档比例提供给院校审查、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已被体育院校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录取办法:考生文化、体育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报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录取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沈阳体育学院、沈阳师范大学的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按文化课成绩除以7.5加体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进行投档。
辽宁师范大学按文化课成绩加体育成绩(原体育成绩乘4)作为综合成绩投档。
省内其他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