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6:12作者:李一老师
无。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按照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以此类推。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英语专业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除英语专业外的文科专业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专业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我院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录取时,辽宁省考生按文化课成绩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级考生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体育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艺术类录取办法
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我院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我院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注:我院划定艺术类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下和没有参加我院专业测试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二是我院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照生源省级省考艺术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省考艺术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按照生源省级省考艺术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省考艺术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不组织专业考试,只招艺术文科考生。
8.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3月20日
体育考试时间:2016年5月6日-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