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6:10作者:才子老师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1)社会体育专业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辽宁省体育类高考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联考(统考)。我校在所在省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录取。
黑龙江省美术类,河北及山东省美术类、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辽宁省美术类、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类,黑龙江、山西、江苏省音乐表演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按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录取。
辽宁省外语最低控制50分;外省外语最低控制35分。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绘画、环境设计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音乐表演器乐只招钢琴考生,声乐只招美声和民声的考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70%+文化课总分*30%
七、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
网址:http://www.bhu.edu.cn
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