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6:10作者:王华老师
3.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特、一、二、三等),同时符合国家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享有国家助学金,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可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各省(市)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6—3345678 3345115
传真: 0416—3345200
辽宁医学院网址:http://www.lnmu.edu.cn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网址:http://ylxy.lnmu.edu.cn
E—mail:lyylxy@sohu.com
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长春建筑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