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5:32作者:王新老师
第十二条: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以后,可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学生毕业后在学院的指导下自主择业。
第十三条:学院政策及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济南路1号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57097
联系电话:(0546)7396191、7396777 7396999 、7396192(兼传真)、7396618(兼传真)
网址:http://www.pusc.cn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pec.edu.cn 或教育部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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