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5:07作者:李一老师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做好我校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我校全称: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2、我校代码:14086
3、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华阳镇锦江路四段399号 邮编:610213
4、办学属性及层次:国家教育部备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三年。
5、办学特色:学校坚持“源于文化,兴于产业”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办学、实践育人、人才兴教、就业立校”的办学思路,按照融“教学做”、“产学研”一体的办学模式,遵循“以德育人、以文化人”的校训。学校围绕文化产业领域的社会需求进行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6、联系方式:
电话:028-85766716 85769752 85769690
传真:028-85769752
学校网址:www.scvcci.cn
E-mail: 2430001800@qq.com
QQ热线:2430001800 1799383467
二、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按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进档考生,以此类推。学校不拒收补填志愿的合格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
4.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
(1)、艺术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编导类各专业、表演类的主持与播音专业将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