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4:58作者:李天扬老师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民办院校。学院坐落在自治区首府、联合国世界人居奖魅力城市——南宁市。学院占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办学规模6000人。这里交通便利,环境优雅,人节地灵,是莘莘学子求学的理想之地。学院有三个系,20多个专业及方向,以市场为导向,学生就业为目标,订单培养,校企合作,艺术与文理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正想着多学科、综合化方向发展。
近几年,我院毕业生就业率达91.75%以上,高于全区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
经广西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教育厅批准,2016年我院继续面向区内外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艺术类和文、理类新生。
二、招生计划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2016年我院继续面向全区和全国部分省市招收全国普通高考、学制为三年的艺术类和普通类专科层次的新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和获得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者均可报考我院,学制为二年。
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内容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新生录取
1、我院的招生工作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我院参加专科艺术类提前批和普通批次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3.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按考生填报我院志愿从高分到低分【①、艺术类考生专业优先(其中: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身体无缺陷,女生身高1.56cm以上、男生1.65cm以上(专业特优者可适当放宽),②、普通类考生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参考考生个人思想鉴定及诚信记录】依次录取。
4、我院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整录取专业计划数,凡达到所在省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5、我院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
6、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7.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规定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