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4:02作者:王华老师
无传染病。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考生按专业录取入校后,进行体检、体能测试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方向学习的,予以退学或进行专业调整。
五、招生办法
(一)报考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四批次即专科栏内填报我院志愿。
(二)面试和政审
1、填报了我院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确定面试分数线以上的,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未参加面试、体能测试者,不予录取。
2、2016年7月中旬,我院在兰州、临夏、天水、庆阳、张掖、酒泉、陇南设7个面试、体能测试点,考生可就近或直接到我院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见我院在有关媒体发布的《面试通知》或登陆甘肃公安信息网、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3、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考生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有关费用自理。
5、面试和体能测试基本合格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
(三)录取
1、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大专批次投档录取。
2、考生在面试、体能测试、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按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六、学生管理和待遇
1、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院内奖学金、特困生补助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3、学生毕业后可参加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录用考试或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七、收费标准
按甘肃省物价局甘价费﹝1999﹞179号和甘价费﹝2003﹞2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按省发改委批准的4人间和6人间标准收取。警服费按财政部、公安部规定的标准收取。
学院招生办电话:(0931) 8304057 8304058
8304056 830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