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3:28作者:李天扬老师
五、转专业原则:
⑴非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若具有某方面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入学一学期后可按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提出专业调整申请,并参加转入系考试,符合要求者方可转入。⑵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可能,慎重填报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不能转专业;⑶期末考试不及格者不能转专业;⑷有违纪处分记录者不能转专业;⑸文史类专业不能转入理工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不得互转。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8)87580030 87580009(传真)
网址: www.scujcc.cn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号 邮编:611731
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23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