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2:30作者:王华老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文化课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化学,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下限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艺术类考生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以上省份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2016年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要求为准。
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6.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