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2:04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十五条 1.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
2.对于报考我校,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市 、自治区 )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
3.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及格,学校分项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凡高中学校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对口高职类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须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
4.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我校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所有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但鉴于行业用工限制,建议男生谨慎填报助产、医疗美容技术专业。
6.鉴于医药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我校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护理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其他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慎报我校医护类各专业。
第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七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