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1:59作者:三水老师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尽量满足考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体育类考生,考生专业成绩以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市、区)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果审核确定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公布,网址:http://218.75.145.96:800。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招生专业目录及具体专业列表附后)。
第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级奖学金,学校另外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有关规定,经学校认可,每学年还可获得500~1500元/人,同时又属贫困生的,金额再提高到每学年1000~2000元/人。对于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较好但又没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设立助学奖学金进行资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奖助学办公室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事项,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6000元/人。
第二十条 勤工助学:在校园设置300-500个相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奖助学工作办公室每学年在全校和总公司范围内收集一次勤工助学岗位信息,经奖助学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后,招聘贫困家庭学生上岗,月报酬300-400元,一般按10个月发放。校外勤工助学的管理服务工作由奖助学工作办公室和校团委共同负责。
第二十一条 学校倡导并提供条件帮助每位学生在在读期间至少获取一项专业技能资格认证。
第二十二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部门: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736-2823333。校区地址:湖南常德汉寿县太子庙,邮编:415900。 网址:http://218.75.145.96:800 E-Mail:qsh2090000@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全日制统招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