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1:43作者:才子老师
第十四条 学院实行奖贷学金制度。
第十五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向当地教委(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可贷三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第十六条 申请国家助学金。凡我院贫困生在校读书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还可享受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的国家助学金。具体分为1档4000元,2档3000元,3档2000元。
第十七条 优秀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第十八条 申请学院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400元;假期勤工俭学可以获得每月2000元以上的收入,可享受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九条 证书类型: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生还可以获得相关专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十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电话:(023) 86066219 67852502
传真:(023) 67852502
网址:www.cqhgzy.com
邮箱:cqhgzyxy@163.com
第二十一条 其他须知:
1、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2、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办统一颁发的2016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2016年4月18日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应用化工技术(专科类)
一、应用化工技术
培养目标及要求: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具有必要的化学、化工工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及应用技能的,具备化工产品生产、研究开发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适应化工产品的生产、技术开发、产品分析检验、经营管理、科学研究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通过国家高考并完成学业后,获得国家专科学历文凭,并达到国家职业资格化工总控工高级工技术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