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1:40作者:王华老师
(3)对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进校后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名列所在专业前20%,允许学生在第二学期自主选择专业一次(体检受限、文理科互转以及特殊专业除外)。对第一学期学习成绩达不到所在专业前20%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师资、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等具体情况,列出部分专业供其自主选择;或参加相关科目的水平测试,测试合格者可以自主选择到相关专业学习。
对学生进校后第二学期拟转入园林、城市规划专业的学生需加试美术,加试合格者方能转入园林、城市规划专业学习。
3、资助政策: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各种社会团体、个人的奖助学金30多项。通过奖助学金、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形式确保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辅修政策: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习质量高、进程快的本科学生可以申请提前一年毕业。学校实行主辅修制,鼓励学生辅修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后,学校发给学生相应专业的辅修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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