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1:38作者:王新老师
四、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学院2016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6个专业(详见下表)计划招收高职(专科)生3340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
注:1.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各专业计划数、学费等以2016年各省(区、市)招考信息公布的为准。
2.重庆招生院校代码:5034,在专科一批招生,以重庆招考信息为准。
3.四川招生院校代码:5054,在专科二批招生。其他省(区、市)招生院校代码及招生批次以当地招考信息公布的为准。
五、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文理科各专业6200-8000元/年?人,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等专业10000元/学年?人,装潢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摄像技术等专业11500元/学年?人。
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1200元/学年?人。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考信息。
六、录取原则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本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同意接收由省级招办按第二、三志愿或平行志愿顺序出档的后续志愿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分数级差。
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首先满足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5.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6.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办法:学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