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6:41作者:三水老师
7、组织开展巡逻防范、禁毒、预防和处理邪教、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
8、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控制好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
9、综合协调中心以外有关部门,协助中心处理有关事项;
10、协助本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职责四: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辖内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二、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以及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法庭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社区村、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协同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六、认真做好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提出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
七、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维稳、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维稳综治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维稳综治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八、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牵头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日常工作。
九、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维稳、综治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