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6:37作者:李一老师
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市委和区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区委领导同志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和区委的决策、决定、规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综合反映重要情况。
二、承担区委大部分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区委文件、文稿的修改、审核;负责承办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向区委的请示、报告。
三、负责中央、省、市委的文件、电报、信函的传递、保密工作;负责区委文件、电报、信函、日常文书处理及文件、文稿的印制、校核、分发、清退、归档。
四、负责区委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区委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上下左右的联络工作。
五、负责区委领导同志和区委机关及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区委机关大院各部门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区委、区委办公室车辆的管理、使用。
七、管理区委机要局。
八、管理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