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6:36作者:李天扬老师
6、做好本委员会来文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工作。
7、做好需本委员会人员参加的会议及有关活动的通知、衔接、联络等工作。
8、草拟、修改、印发本委员会的文件、材料和需以常委会或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
9、对本委员会组织开展的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加强与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并负责活动的通知、报告等有关工作材料等起草,督促有关部门对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中所提意见建议或审议意见的落实。
10、负责做好陪同分管的常委会领导参加有关活动的服务工作和新闻稿件初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