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2 15:51作者:才子老师
六、午休和晚上熄灯后,要严格清查就寝人数,认真督查就寝纪律;发现缺勤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对大声说话、洗刷等影响就寝纪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并记入班级量化。熄灯后严禁学生点蜡烛、打手电,不准学生加班加点或开早车。
七、抓好用电、用水管理,每天按时送电、停电,做到既节约用水、用电又保证供足、供好水电,有权监督学生开水的供应情况。
八、每天检查各宿舍有无损坏公物的情况,若发现,有室长签字,及时查找损坏公物的原因、责任人等,填写报修单,责成有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每天要对宿舍的卫生、就寝等情况根据《宿舍管理量化细则》进行跟踪量化,对值勤人员的检查到位情况,及时反馈到宿管科。
十、要严格执行一日24小时的值班制度,要求不得擅自离岗,随时接受学校领导及值班领导的检查,热情接待来访家长、外来参观客人。
十一、生活教师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对学生要平等相待。不得向学生推销物品,不得对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歧视、讽刺、挖苦学生、损伤学生的自尊心,不得以粗暴态度和粗俗语言对待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侮辱学生人格,不得无故把学生赶出宿舍、放任或放纵学生,不能在学生面前吸烟,不得让学生或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和接受礼物,不得对学生施行诸如罚款等之类的处罚
职责五: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理论,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好生活指导工作计划,交生活主管汇总,拟订学年宿舍管理工作计划。
二、每学期开学前,协同生活主管检查宿舍有关设备,做好寝室财产的登记工作,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学生入宿。
三、学生入宿前协同生活主管安排好宿生的寝室床位。
四、学生入宿后,指导学生实践四学会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发展;使学生一切生活事务能自理自主。并物色好楼长、室长,指导其开展工作。
五、经常指导学生保持寝室整洁、美观。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指导学生在寝室内不得喧哗、不打扑克、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球、不踢球、不追逐打闹、不传阅内容不健康的报刊和书籍、不做不文明的娱乐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六、指导、组织宿生参加清洁劳动,坚持每天依时参加早操、早锻。